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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可以带走孩子吗?孩子可以拒绝探视吗?

2021-01-27
导读: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有探视的权利,探视的时间、方式由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那么探视可以带走孩子吗?孩子可以拒绝探视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探视可以带走孩子吗?

  只有探视权没有监护权,所以不能单独带孩子回家。当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你的探视给孩子心理带来不良的影响,有权申请让你停止探视。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孩子可以拒绝探视吗?

  1、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

  对于子女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此时法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2、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

  根据子女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如果孩子有判断能力,就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不能强制执行。

  3、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

  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探视权最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1086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1086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086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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