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1、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对共有财产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2、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
3、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