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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怎么办?

2023-05-27
导读: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以下是大律师网法务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大律师网法务给出的具体意见。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怎么办?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仅限于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医疗纠纷】: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医疗纠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如何申请医疗过错的认定?

  (一)需要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自收到医疗过错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二)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的5日内,应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过错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医疗纠纷】: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纠纷】: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以上是关于“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怎么办?”的问题解答,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专业律师。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官网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也可以向大律师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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