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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应该在哪个地方申请?对法律援助不满意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20-12-16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为了保障弱势群体也能依法享受法律服务,我国有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符合相应条件的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能够接受免费或减收法律服务费用。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那么,法律援助应该在哪个地方申请?申请法律援助的期限是多久?对法律援助不满意怎么办?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法律援助应该在哪个地方申请?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任何个人都享有获得免费法律咨询的权利,因此,在遇到法律纠纷不到如何解决时,可以到当地的司法所或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拨打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

  如果遇到的是以下民事、行政类法律纠纷,可以向履行义务机关所在地或者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一些省份或地区,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更大。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司法所或法律援助中心。

  对于刑事案件,如果您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也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盲、聋、哑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者属于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律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但法律援助机构一般需要审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是否符合援助条件。因此,在提出申请时,需要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同时递交证明本人身份、经济困难(即低于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申请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为您提供辩护、代理服务。

申请法律援助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现行《法律援助条例》以及相关规范均没有对申请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没有对申请时间进行限制。所以当事人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随时申请法律援助。

  应该注意的是:虽然法律援助申请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所需援助的案件有办理期限的要求。例如,一般的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如果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又例如在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办案期限。 所以,当事人应当在案件的合理期限内及时申请法律援助,避免失去最佳的救济时机。

对法律援助不满意怎么办?

  根据《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援助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也就是指派援助律师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投诉:

  (一)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

  (二)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的行为。

  在投诉后,法律援助中心会进行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例如要求被投诉人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调阅被投诉人有关业务案卷和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核实情况、收集证据,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核实工作结束后,法律援助中心会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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