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告知单是一种警告,表示机动车驾驶人没有依法把车停在符合规定的位置上。当车辆违法停车而车主不在现场时,交警或城管会贴上违停告知单。这是对车主未按照规定停车的处罚,并且该处罚不涉及其他车辆或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处理违章时,需要带的证件和材料可能包括:
1、驾驶证:如果是车主本人处理违章,那么需要带上驾驶证。
2、行驶证:车辆违章时,需要带上车辆的行驶证,以便交警部门核实。
3、身份证:如果是车主本人处理违章,还需要带上车主的身份证。如果是代理人代理处理违章,那么需要带上代理人的身份证和车主的身份证。
4、确认书/罚单:处理违章时,需要带上违章确认书或罚单。这些由交警部门出具,上面会明确违章的时间、地点、违章代码、罚款金额等信息。
5、如果对违章有异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同时,也要注意违章行为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如果已经过期,就不需要进行处理了。另外,不同的地区处理违章的方式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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