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
1、醉酒驾驶的;
2、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的;
3、遇到前方车辆停车或者缓慢行驶时,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占用对方车道、穿插对方车队、超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
4、强行超车时与对面来车发生碰撞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6、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7、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8、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如下:
1、危险驾驶罪情节较轻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危险驾驶罪情节较重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量刑情节、法律规定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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