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员工辞职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拖欠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因此公司强迫员工辞职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离职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要求,但双方也可以协商更早的通知期限。
在试用期的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而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员工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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