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利率上限是否有明确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这意味着网络借贷平台的利率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否则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并可能构成违法。
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也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守风险管理和审慎经营原则,其中就包括不得发放高利贷。
超过法定上限的网络借贷利率是否有效?
网络借贷利率的合法有效性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和调整。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若网络借贷平台所收取的利息超过了这一法定上限,超出部分将不受到法律保护,即这部分利息无效。
如果借款人已经按照超过法定上限的利率支付了利息,其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法定保护利率部分的利息。对于尚未支付的部分,借款人有权主张按照法定上限利率进行支付。
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网络借贷利率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是无效的,并且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借款人对此享有请求返还或调整的权利。
网络借贷平台必须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合理设定利率上限,确保其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借贷用户也应知晓并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避免因过高利率导致的经济损失。如有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汇聚了全国各地3万+注册会员律师,为您提供高效解决问题的一站式服务。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推荐专业律师,让您轻松应对各种挑战。选择大律师网,放心依赖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