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企业间协议是否触及垄断红线?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和十四条的规定,企业间协议若存在直接或间接确定、维持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采购市场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则可能触及垄断红线。
其次,即使企业未明确签订上述类型的协议,但如果通过协同行动,实质上达成类似效果,也可能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此外,还需考察相关企业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如果市场份额较大,且通过协议进一步巩固或增强市场控制力,同样可能存在垄断风险。
再者,《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即某些情况下,尽管协议形式上符合垄断协议特征,但因其有利于技术进步、提高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可依法得到豁免。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横向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纵向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五条:对于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垄断协议,可以申请反垄断执法机构豁免。
签订垄断协议的企业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签订垄断协议的企业将面临反垄断法的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固定价格、限制产量或销售区域、分割市场、限制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与应用等。一旦认定存在垄断协议,相关企业不仅会受到行政责任追究,还可能因其违法行为导致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在特定情况下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1. 行政责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查处,可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至10%的罚款,对于尚未实施但已达成垄断协议的情形,处罚可酌情减轻,但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销售额1%。
2. 民事责任:因垄断协议行为给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企业赔偿经济损失。
3.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和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在特定严重情形下,如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侵犯商业秘密罪”,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上法律责任的追究,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垄断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
判定企业间协议是否触及垄断红线,需结合协议具体内容、市场环境以及参与企业的市场地位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在经营活动中,企业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自觉遵守《反垄断法》,避免签订或实施可能触犯反垄断法规的协议,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如有疑虑,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反垄断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