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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大律师网 2024-11-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不平等协议签字后并不一定生效。其法律效力取决于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显失公平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因素。如果受损害方认为协议存在这些问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关于“不平等协议签字就生效吗?”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平等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如果不平等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悖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因素,并且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遵守该协议的内容,那么该协议在签字后将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不平等协议的内容显失公平,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因素,那么受损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一旦协议被撤销,那么该协议将自始无效,即协议从未产生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即使不平等协议已经签字,但如果其内容显失公平,受损害方仍然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公平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公平的协议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如果协议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那么该协议就是可撤销的,受损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是关于“不平等协议签字就生效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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