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相关材料并申请房产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需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买卖双方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房地产买卖合同。
2.缴纳税费:
房管局收到申请后,会按要求的时间通知买卖双方向相关税务局缴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需凭身份证原件缴纳各自税费。
3.完税过户并领证:
买卖双方缴纳税费后,携带身份证和各自缴纳税费的全部发票,到房管局审核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手续后,领取过户收据。后期买方根据转让收据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转让收据到房管局领取新的房地产证明书。
1.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及福建省实施细则,商铺交易契税税率为3%,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
2.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买卖双方各按合同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
3.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个人转让商铺适用5%征收率。若持有满2年,按(转让收入-购置成本)÷1.05×5%计算增值税;未满2年则全额征收。
4.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能提供完整原值凭证的,按(收入 - 成本 - 税费)×20% 计算;无法提供的则按交易总额 1%-3% 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