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分 50 岁员工,法律给予了特殊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若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此类员工存在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用人单位依旧可以辞退。
此外,若50岁的女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此时用人单位可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劳动关系。
女职工50岁被单位辞退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女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女职工虽年满50岁,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单位无正当合法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若单位存在其他法定需支付补偿情形,如未依法缴纳社保等,也可能需支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