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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外国国籍后国内户口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25-11-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的现象日益普遍,但由此引发的国内户口注销问题却因法律认知偏差与实践操作差异,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需同步注销国内户口。

取得外国国籍后国内户口怎么办

  一、国籍丧失与户籍注销的双重逻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进一步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这一条款确立了国籍丧失的双重条件:

  一是“定居外国”,通常指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并实际长期居住;

  二是“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需主动申请或宣誓入籍。

  国籍丧失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形成“国籍丧失—户籍注销”的法律链条。

  二、注销流程与材料规范:

  户籍注销需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纠纷。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定居国外或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有效外国护照及中国签证,或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2、国籍变更证明:外国入籍证书或宣誓记录,证明国籍已变更;

  3、户籍凭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若证件丢失需签署声明;

  4、委托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公安派出所核验材料后,将通过视频连线核实信息,留存视频图像,并收回居民户口簿。

  当事人身处国外,可通过图片传输等方式提交材料,由受托人打印纸质件办理。

  这一流程既保障了法律严肃性,也兼顾了跨境办理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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