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全面规定,其中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及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是劳资双方关注的核心热点。
法律的相关规定,旨在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与计算标准有明确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等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明确了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与标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不受工作年限的上限限制,强化了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对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社会保险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类约定或承诺无效。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需返还用人单位因未缴纳社保而支付的补贴。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