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加班猝死被认定为视同工伤,赔偿标准即按工亡待遇执行。赔偿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金额最高,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但总额不得超过职工生前工资。这些标准全国统一,不因地区差异而改变。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全部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这不仅包括上述法定赔偿项目,还可能涉及额外的民事赔偿责任,尤其是在存在严重超时加班、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
赔偿程序通常由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启动。社保基金支付参保员工的待遇,未参保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家属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确保赔偿及时到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加班猝死是否构成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定的“视同工伤”条件。法律规定,并非所有猝死都能认定为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才可纳入工伤范畴。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如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即使此前存在加班情况,也难以直接认定为工伤。
此时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判断加班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但实践中,因果关系的证明难度较大,通常难以获得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申请主体包括用人单位、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职工近亲属可在一年内直接申请。
认定过程需提交医疗记录、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材料。
一旦被认定为视同工伤,员工家属即可依法享受工亡待遇。未参保的用人单位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直接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