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生育政策,生育二胎的手续已大幅简化,无需办理传统意义上的准生证。夫妻双方需完成生育登记,具体手续如下:
1、准备基础证件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夫妻身份关系及户籍信息,是生育登记的基础依据。
2、提交生育登记申请:夫妻可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或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生育登记申请。申请时需填写生育登记表,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审核与登记:计划生育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夫妻身份信息及婚育情况。审核通过后,为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并发放生育登记证明或相关凭证。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明确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一规定为生育二胎的夫妻提供了法律保障,简化了生育手续。
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国家取消了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审批制度,转而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这意味着,夫妻在生育二胎前,无需再向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准生证,仅需完成生育登记即可。
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旨在简化生育手续,方便群众办事。夫妻在生育前,通过生育登记,可以明确自己的生育权利和义务,同时享受国家提供的生育保健服务。此外,生育登记也是孩子出生后办理户口、接种疫苗等手续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这一条款为生育二胎提供了法律基础,同时明确了生育登记的重要性。
生育二胎的补助申领,通常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领取两部分。具体申领流程如下:
1、准备申领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生育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夫妻身份、生育情况及医疗费用支出,是申领生育补助的基础依据。
2、选择申领渠道:夫妻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领生育补助。线上渠道包括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服务平台;线下渠道则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
3、提交申领申请:夫妻按照所选渠道的要求,填写生育补助申领表,并上传或提交相关申领材料。申领时需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免影响审核结果。
4、审核与发放:计划生育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夫妻身份、生育情况及医疗费用支出等信息。审核通过后,将生育补助发放至夫妻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一条款为生育津贴的申领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条件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