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撞人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不得移动车辆,除非为抢救伤员需变动现场,此时应标记原始位置。这是履行法定义务的第一步。
迅速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同时拨打122报警。即使伤者表示无碍,也必须等待交警到场处理。私下协商撤离可能被视为逃逸,导致保险拒赔甚至刑事责任加重。
配合交警调查时,如实陈述事发经过,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及保单信息。切勿隐瞒或编造事实,否则可能影响责任认定。如有行车记录仪或监控,应主动提供作为证据。
事故认定书一般在十日内出具,明确各方责任比例。如对认定不服,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核。该文书是后续保险理赔和民事索赔的核心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责任认定后,伤者可依据《民法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如构成伤残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赔偿主体首先是交强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不分责任比例赔付。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超出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责任比例承担。
如果驾驶人未投保商业险,或损失超过保额,剩余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法院可判决分期支付,但拒不履行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伤者应保留所有票据和证明材料,包括病历、收入证明、鉴定报告等。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如果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且驾驶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包括:一人死亡负主责以上,或三人重伤负同等责任以上,或酒驾毒驾致人重伤等情形。
即使事后赔偿并取得谅解,仍可能被追究刑责,但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量悔罪态度、赔偿情况及社会危害性。
如果存在故意撞击、二次碾压等行为,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刑罚远重于交通肇事罪。此类案件需结合主观动机与客观行为综合判断。
驾驶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避免毁灭证据或找人顶包。这些行为不仅加重罪责,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完全拒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开车撞人后果严重,法律程序严谨。驾驶人必须冷静应对,依法履行救助与报告义务,积极协商赔偿,避免因处置不当升级为刑事案件。公众应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规,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