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没有全国统一的个人劳动合同网上查询系统。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要求单位在签订后将文本交付劳动者。
部分地区的人社部门试点了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但仅限于参与该系统的用人单位上传使用。普通劳动者无法通过公开网站查询自己所有历史合同。
如果单位通过当地人社局指定平台签署电子合同,劳动者可登录该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在“人社服务”或“电子合同”栏目中尝试查看。但这并非普遍适用。
更可靠的途径是向原单位人事部门申请复印留存的合同副本。如单位拒绝提供,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其交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法律对劳动者因合同终止失去工作的一种保障。
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劳动者拒绝,则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但如果单位降低薪资、岗位或其他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仍需支付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单位拒绝并终止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而非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前,单位应提前通知是否续签。劳动者也应主动了解单位意向,并根据自身规划决定是否接受新合同。
如果双方同意续签,应及时签订新合同,避免出现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未签书面合同,只要继续用工,劳动关系依然成立。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应配合办理离职交接,并要求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注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便申领失业保险。
同时,应核对最后工资、未休年假折算、经济补偿等款项是否足额支付。如有争议,可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到期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节点。无论是续签、终止还是维权,都需依法依规处理。保留好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基础。理性沟通,依法主张,才能平稳过渡职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