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只要原告有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法院就应立案。工资多发属于典型的财产返还纠纷,不设金额下限。几百元、几十元甚至几元,均可起诉。
实践中,部分人误以为小额纠纷法院不会管,这是对法律的误解。法院关注的是权利是否被侵害,而不是损失大小。只要能证明多发事实,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就能启动司法程序。
虽然立案无门槛,但诉讼成本需自行权衡。包括诉讼费、时间精力、律师费用等。对于几百元的争议,多数单位优先选择协商或内部扣回,而非直接起诉。但这不代表不能起诉。
如果员工拒不退还且态度恶劣,用人单位为维护制度权威或防止效仿,也可能坚持诉讼。此时目的不仅是追回款项,更是确立规则。法院一旦判决,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能否立案与金额无关,只与是否构成民事权益争议有关。工资多发本质是财产归属错误,法律必须提供救济渠道。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该退。几百元虽小,但性质明确。员工未提供相应劳动却获得报酬,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占有他人财物必须有正当理由。
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基于劳动合同约定,超出约定部分即属错误支付。员工发现后应及时告知财务并配合纠正。主动退还可避免纠纷,体现职业素养。
如果员工明知多发却拒绝归还,不仅违反民法规定,还可能影响个人诚信记录。在某些行业或单位,此类行为会被视为严重违纪,甚至导致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不因金额微小而放弃对公平的维护。几百元背后是契约精神和财产秩序。员工若以“公司有钱”“反正不多”为由拒退,本质上是对他人财产权的漠视。
此外,用人单位在次月工资中直接扣回多发部分,需征得员工同意或符合内部规章制度。否则可能构成克扣工资。稳妥做法是先沟通,再书面确认退款方式。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工资多发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需要及时纠正的错误。无论是几百还是几千,法律立场始终一致:无合法依据的所得,必须返还。员工主动配合,企业依法追索,才能共同维护职场诚信与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