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未悬挂车牌扣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行驶,一次记9分。该情形仅指车辆已办理号牌但未按规定悬挂,不涉及故意遮挡、伪造等主观恶意行为,同时会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警会扣留机动车,待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后及时退还。
2.故意遮挡污损车牌扣分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该情形强调当事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扰乱交通管理秩序,处罚力度更重,除扣分外,同样会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杜绝逃避交通监管的行为。
3.临时牌违规视为无牌扣分
新车临时号牌未按规定放置、粘贴,或者临时号牌过期仍上路行驶,视为未悬挂号牌,一次记9分。临时号牌需按要求固定在指定位置,确保清晰可辨,违规使用临时号牌的,除扣分罚款外,车辆也可能被依法扣留,补齐手续后才可领回。
4.伪造变造号牌扣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一次记9分。该行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除扣分外,会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套牌等违法行为。
5.特殊情形免责说明
因自然因素导致号牌被积雪、泥土覆盖无法识别,能证明并非故意,经交警核实后可不予扣分,但需及时清理号牌。号牌因磨损、破损导致数字模糊无法识别,未及时更换的,按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处理,一次记12分,车主需定期检查号牌状态。
无牌无证被交警查处后,处罚会结合无牌和无证两种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执行,核心处罚包括扣留车辆、罚款、拘留,具体标准依据相关交通法规明确界定,兼顾行为情节轻重,确保处罚合法合理。
无牌行为的处罚与单独无牌行驶一致,未悬挂号牌、临时牌违规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故意遮挡、伪造变造号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按对应标准扣分,车辆一律依法扣留,直至当事人补齐相关牌证手续。
无证行为的处罚针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视为无证驾驶,按相同标准处罚,存在多次无证驾驶记录,处罚会从严掌握。
无牌无证并存时,罚款金额合并计算,不重复累加,拘留处罚可根据情节轻重单独或合并适用。如果驾驶的是无牌报废车辆、拼装车辆,除上述处罚外,车辆会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当事人还可能面临额外处罚,同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此外,无牌无证行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无法获得保险理赔,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远超普通交通违法的处罚范围,需格外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