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业主认为,房子空着没住,就没享受物业服务,自然不该交钱。但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主要针对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如安保、绿化、清洁、电梯维护等。这些服务并不会因为您家无人居住而停止,其价值体现在整个小区的环境维护和资产保值上。
能否减免的关键,在于地方性法规是否有明确规定。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的80多个地级市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细则。这些政策通常会设定减免的条件和比例,例如连续空置满6个月,可按70%缴纳
如果当地没有强制性的减免政策,那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就成为决定性因素。部分开发商在前期物业合同中,或业委会在与物业公司续签合同时,可能会加入空置房优惠条款。如果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了减免标准和申请流程,那么物业公司必须遵守合同约定。
如果既无地方政策,合同也无约定,业主并非完全没有协商空间。您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看是否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折扣。
虽然物业公司没有法定义务必须同意,但考虑到长期稳定的收费关系,部分物业公司可能会同意给予一定优惠,例如九折。但这完全取决于协商结果,并非您的法定权利。
1.一般性规定
空置房定义:指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物业。
收费标准:空置房物业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备案要求:业主需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经确认后按70%交纳。
2.特殊情况处理
(1)未竣工或未交付的物业: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计费时间以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规定为准。
(2)地方性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对空置房物业费有更具体的规定。
这些地方性政策为空置房业主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但减免需主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不是自动生效的。
3.合同约定优先
合同有约定:若物业服务合同对空置房物业费有明确约定,从其约定。
合同未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通常按正常收费标准的70%至90%收取,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