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开远光灯,自己不慎撞到对面车辆,责任划分核心看双方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并非由某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形,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划分。
第一种情形
开远光灯的一方如果违反夜间行车灯光使用规定,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夜间行车,远光灯的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违规使用远光灯会影响对向车辆驾驶人的视线,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如果对面车辆在会车时,未按规定在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持续开启远光灯,导致己方驾驶人视线受阻,无法正常观察路况,进而撞到对面车辆,对面车辆的违规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第二种情形
己方驾驶人作为事故的直接引发者,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即使对面开远光灯造成视线盲区,己方驾驶人也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比如减速慢行、停车避让、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等,履行安全驾驶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如果己方驾驶人在遇到远光灯干扰时,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仍正常行驶甚至加速,导致事故发生,说明己方驾驶人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对事故发生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己方驾驶人存在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其他违规行为,过错程度加重,可能承担同等责任甚至主要责任。
如果对面车辆违规开远光灯,己方驾驶人已采取合理避让措施,但仍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此时对面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己方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对面车辆未违规开远光灯,是己方驾驶人自身操作不当撞到对面,則己方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此外,违规开远光灯的一方除了承担事故责任,还会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对面开远光灯撞了对面,责任需按双方过错划分。违规开远光灯一方因影响视线需担主要或同等责任,己方未履行安全驾驶义务担次要责任。事故后应及时报警,保留证据,协商责任划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