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好聚好散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而且对孩子归谁、钱怎么分、债谁来还这些问题都能坐下来谈妥,那协议离婚是最省心的路。具体怎么操作呢?
第一步,双方签一份书面离婚协议,里面必须写清楚三件事: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方案。这三样缺一不可,少写一样民政局都不收。
第二步,两个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三步,等三十天冷静期。这三十天里任何一方反悔了,都可以撤回申请。第四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再一起去领证,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
协议离婚的好处是快、省、不伤和气。但前提是双方都得真心愿意,而且谈得拢。半路夫妻最大的问题就是谈不拢,你防着我我防着你,各有各的小算盘,财产分割上谁都不肯吃亏,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基本走不通。
二、诉讼离婚,法院说了算
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离,或者双方都想离但在财产、孩子问题上吵得不可开交,这时候就只能走诉讼离婚。
想离婚的一方拿着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和相关证据,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先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可能出现三种结果:双方和好原告撤诉、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出调解书、调解无效进入判决。
法院判不判离,核心就看一个标准: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法律明确列举了五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准予。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法院也应当准予。
三、财产怎么分,这才是重头戏
半路夫妻离婚,真正让人头疼的不是离不离得成,而是钱怎么分。双方都带着婚前财产走进来,又在婚内攒了共同财产,再加上各自的孩子,算起来一笔糊涂账。
法律上的原则很清楚。第一,先分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婚前的房子、车子、存款,还有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这些都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这些才是共同财产。
第二,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协商不成法院判。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
第三,如果一方在婚姻里负担了较多义务,比如带孩子、照顾老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补偿。
第四,如果一方偷偷转移、隐匿共同财产,被发现后可以少分甚至不分,离婚后发现的还可以另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有一点特别关键,半路夫妻最好在婚内就签一份财产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哪些归谁。没有约定的,才适用法定规则。与其离婚时撕破脸,不如结婚时就把话说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