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法律上既不是员工也不是老板。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通过投入资金获得股权,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员工是通过付出劳动获取工资报酬的人,股东和员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身份,二者可以重合但不能等同。
股东被称为老板是一种商业习惯,不是法律概念。法律上没有老板这个称谓,只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些法定身份。占股较大的股东在口语中被叫老板,但这不代表法律上股东就等于老板。老板在日常语境中通常指实际控制公司的人,这个人可能是大股东,也可能是聘请的职业经理人。
股东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连老板都算不上。很多股东只是出资后等待分红,不参与公司决策,不管理公司事务,这种股东在法律上被称为财务投资者。财务投资者既不拿工资,也不管具体业务,地位更接近投资人和出资人,与老板形象相去甚远。
股东同时在公司任职的,身份需要分开认定。股东如果担任公司总经理或者部门经理,那么在公司内部他就是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缴纳社保。股东身份和员工身份可以并存,但不能混淆,辞掉员工职务不会影响股东身份的存续。
股东给公司提供劳动的应当获得报酬。很多小公司的大股东既出资又在公司干活,但不给自己发工资,认为自己是老板不需要工资。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存在问题,股东提供劳动应当领取合理报酬,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以劳务形式变相抽逃出资,也可能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合规处理。
占股多的人拥有更多表决权,但不一定是老板。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占股越多投票权越大,能够影响董事会选举和重大事项决策。但决策权和经营权是两回事,占股多的人有权选老板,但不等于自己就是老板。
公司的老板通常指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日常经营全面负责,包括销售、生产、人事、财务等具体事务。大股东如果不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就不参与日常管理,充其量是个幕后决策者,不是实际操盘的老板。
大股东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个人。大股东可以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这种情况下既是出资人也是经营管理者,口语中称其为老板没有问题。但需要区分清楚,他管事的权力来自于总经理职务,而不是来自于股东身份。
占股超过三分之二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法规定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占股百分之六十七以上的股东可以单方面决定这些事项,不需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即便如此,日常经营仍然需要总经理执行。
占股少的人也可能通过协议成为实际控制人。有些大股东持股但不管事,把表决权委托给小股东行使。小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等方式汇集其他股东的表决权,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管理,成为事实上的老板。这种情况下占股少的人才是真正的老板。
这里需要先澄清,法律上没有法人这个人的概念,法人就是公司本身。普通人说法人的时候实际指的是法定代表人。所以这个问题准确的问法是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哪个风险大。两个身份的风险性质完全不同,没法简单说谁大谁小,但可以分开说清楚。
股东的风险是投资款打水漂。股东最大的风险是公司亏损或者破产,投入的出资款拿不回来。有限责任制度保护股东个人财产不受牵连,最多损失已经投入的出资额。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不需要为公司债务额外掏钱,也不需要承担公司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是被限制人身自由。公司欠债不还被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车买房。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的风险直接影响个人生活。
股东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个风险叠加。这种情况最需要警惕,既要承担投资亏损的风险,又要承担被限高和追责的风险。很多小公司的股东为了图方便自己当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是把个人生活和公司经营绑在了一起,公司出事个人跟着遭殃。
不参与经营的股东风险远低于法定代表人。只出资不参与管理的股东,最大的风险就是钱亏了,个人生活不受任何影响。不需要担心被限高,不需要担心被拘留,不需要担心刑事责任。从个人生活保障角度看,不担任职务的股东比法定代表人安全得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建议购买履职保险。法律允许公司为法定代表人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用于赔偿法定代表人因履职产生的部分损失。这不是说法定代表人可以随便违法,而是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因正常的商业判断失误产生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