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没有全国统一固定金额,而是由各地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以下是常见收费模式及2026年部分地区的执行标准供参考:
1. 按建筑面积计费(主流方式)
有电梯房屋:多数地区按每平方米50-100元收取,如厦门高层有电梯房屋为100元/㎡,青岛按建安造价8%交存(约80-100元/㎡),安徽淮南寿县为55元/㎡。
无电梯房屋:一般按每平方米35-70元收取,如厦门多层无电梯房屋为70元/㎡,安徽安庆为80元/㎡,部分偏远地区低至35元/㎡。
2. 按购房款比例计费(少数地区)
部分区域仍保留按购房款比例收取,如无电梯房屋按购房款的0.8%-1%交存,有电梯房屋按1.6%-2%交存。
3. 公有住房特殊标准
售房单位提取: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30%。
购房业主缴纳:按建筑面积的2%-5%或购房款的2%缴纳。
具体收费标准需以当地住建部门或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购房前可通过当地政务平台或住建部门官网查询确认。
房屋维修基金由购房业主负责交存。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这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不论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都要交这笔钱。
未办理入住手续前就必须交存维修基金。法律明确规定,未按规定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买人。也就是说,不交维修基金就拿不到房子钥匙。开发商在交房时有权要求购房人出示维修基金交存凭证。
在新建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建设单位可以代收代交。杭州市的规定是,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验收备案之前,按照实测总建筑面积和交存标准向管理机构一次性交存维修资金。物业交付时,建设单位按照专有部分面积及同一交存标准向业主收取。这种模式下,业主实际上是跟开发商结算这笔钱。
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维修基金的管理可能移交给业主大会。《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明确,业主大会可以决定维修资金自行管理或者继续委托政府代管。但不管谁来管,维修基金的出钱人始终是业主。
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笔钱不是交给政府的税,也不是交给开发商的费用,而是存入了以每个房屋户门号设立的分户账中。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过户。二手房买卖时,原业主交的维修基金直接转给新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