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释放+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须立即释放被拘留人,若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可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但不得停止侦查。
2.补充侦查:检察院可出具补侦提纲,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月内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期间可重新提请批捕,若新证据达标,可能二次批捕。
3.侦查期限届满仍无新证据: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若已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经两次补侦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75条)。
4.不起诉后效力:被不起诉人若在押,须立即释放;案件虽终结,但若发现新证据,仍可重新立案追诉(但实践中若超侦查/追诉时效则不得再诉)。
5.救济途径:公安机关可对不批捕决定要求复议、提请复核;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可在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限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不批捕后被起诉的可能性存在,但不高。检察院不批捕说明现有证据不够逮捕标准,但不代表不能起诉。起诉的证据标准比批捕低一些,所以理论上检察院可以在证据不太充分的情况下起诉你。不过实践中,不批捕的案件被起诉的比例很低。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大概率不起诉。检察院收到公安移送的案件后会全面审查证据。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的,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没有商量余地。
不起诉决定分为好几种,你要搞清楚自己拿到的是哪种。法定不起诉就是证据不足,必须放人。存疑不起诉也是证据不够,不能排除你没犯罪的可能。这两种都是终局性的,拿到了就彻底自由了,不能再以同一事实重新起诉你。
就算被起诉了,证据不足法院也会判无罪。根据疑罪从无原则,检察院举证不了你有罪,法院就不能定你的罪。到了审判阶段证据不足的,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你从头到尾都有保障。
司法实践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处理越来越严格。办案机关不能因为证据不够就一直吊着你,超期羁押是违法行为。你和家属有权向检察院申诉控告,要求尽快结案。法律的天平始终倾向于证据不足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