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后被辞退的补偿需分情形判断。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属于合法辞退且无需支付补偿。
此时,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如考勤记录、工作失误证明等。
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此时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或未履行法定程序,则构成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若遇此类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个月未转正被辞退是否有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辞退理由是否合法合规。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在招聘时明确要求具备特定技能或资质,而劳动者未达到要求,且已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录用条件,此时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辞退理由并非基于此,而是以“岗位调整”“公司经营困难”等非法定理由辞退,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此外,试用期时长是否合法也影响补偿结果。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上限,如签订一年合同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此时辞退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若对辞退补偿存在争议,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