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以月度为单位预扣预缴,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月薪9000元,年收入为108000元。首先减除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剩余48000元。再扣除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假设每月合计1000元,则全年扣除12000元,余额为36000元。
如果纳税人还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如,每月享受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全年2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降至12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附综合所得税率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若最终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元,全年应纳税额为360元,平均每月仅30元。
如果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较高,使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零或负数,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也是许多月薪9000元者实际不缴税的原因。
用人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须按月代扣代缴税款,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每月预扣税额及扣除明细。
税前工资11000元,年收入为132000元。同样先减除60000元基本费用,剩余72000元。再扣除五险一金,假设每月1200元,全年14400元,则余额为57600元。
若纳税人享有专项附加扣除,如每月3000元(含子女教育、房贷、赡养老人等),全年36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21600元。该金额未超过36000元,适用3%税率,全年应纳税额为648元,月均约54元。
如果未申报任何专项附加扣除,仅扣除五险一金144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57600元。其中36000元按3%计税,超出部分21600元按10%计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全年应纳税额=57600×10%-2520=3240元,月均270元。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用于简化超额累进计算,10%档对应2520元。
每月预扣税额并非固定,而是随累计收入增加而调整。年初可能不缴税,后期收入累计后开始计税。年度终了后需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应主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足额扣除,降低税负。未及时申报的,可在次年汇算时补充,但无法影响当月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