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单位之间借用员工,实质就是你把员工借给我,我把员工借给你。在双方互借过程中,劳动力发生企业只要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而不需要缴纳任何社保基金。这种情况下,如果两家企业都不给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保,那么,劳动者也会因举证难而没精力和财力起诉劳动发生地企业。即便告上法庭,企业之间如果相互推诿或调查举证,一来二去,法庭一年半载也不一定能查清谁该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