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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

大律师网 2018-05-11    0人已阅读
导读:关于公布甲级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我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甲级规划资质换证的单位进行了核定审查,现将结
关于公布甲级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我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甲级规划资质换证的单位进行了核定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一、核定合格并予换证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
4 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 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8 石家庄市规划设计院
9 邯郸市规划设计院
10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1 太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 包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3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
14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15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6 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抚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8 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19 锦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 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1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2 吉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3 延吉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24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5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 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 佳木斯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8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9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0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31 江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2 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3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34 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5 无锡市规划设计院
36 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7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8 徐州市规划设计院
39 扬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40 南通市规划设计院
41 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2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43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4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5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6 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7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48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9 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0 蚌埠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1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52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3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4 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55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6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57 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8 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9 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0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61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62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3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4 襄樊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关于公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我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甲级规划资质换证的单位进行了核定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一、核定合格并予换证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
4 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 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8 石家庄市规划设计院
9 邯郸市规划设计院
10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11 太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2 包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3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
14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15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6 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抚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8 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19 锦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 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1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2 吉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3 延吉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24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5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 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 佳木斯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8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9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0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共计2页) 上一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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