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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论文

大律师网 2018-05-16    0人已阅读
导读: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在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渐显得复杂化和无所适从,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些关于损害赔偿论文。

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在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渐显得复杂化和无所适从,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些关于损害赔偿论文。

○ 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探讨

目前,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的数量正呈上升趋势,但是,医疗赔偿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及医疗鉴定等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医疗单位、病员甚至法学专家都各执一词,看法不一,鉴于此种状况,本文现就医疗事故赔偿的几个问题作几点粗浅探讨。

一、关于医疗事故的概念

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对于医疗事故的概念,是这样规定的,“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又将医疗事故分为一、二、三...[详细]

○醉酒驾驶致人损害 谁来负终局责任

醉酒驾驶致人损害,保险公司应否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受害人与保险公司意见截然相反,而且不同法院之间也各持一端,两种判决同时存在,更令人无所适从。

认为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大致有:一是交强险是一种公益性质的保险,是国家给予受害人的一种社会福利,除非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否则,受害人就有权获得这种福利待遇。二是《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醉酒驾驶致人损害的,保险公司仅对财产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并没有明确人身损害可以免责...[详细]

○论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责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市场的日渐活跃,人们之间所形成的雇佣关系呈现增多趋势,而涉及这方面的纠纷也不断增多,具体情形也更趋复杂。在我国雇佣关系由来已久,但现行法律对此种关系的规定却很有限,尤其是在认定雇佣关系后在雇佣关系纠纷中出现损害赔偿如何处理上存在不少的空白之处,如何认定和如何处理在司法上赋予了法官太多的自由裁量权,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理念的落实...[详细]

○人身损害赔偿论文

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在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渐显得复杂化和无所适从,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本文为您提供了一些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论文。

○ 论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并且在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渐显得复杂化和无所适从,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详细]

○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通常这种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于财产损失的,有的将其排除在产品损害赔偿范围之外。例如《斯特拉斯堡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生产者应承担由其产品的瑕疵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可见,公约明确限定该条约仅针对人身伤害与死亡的救济,而与财产损失无涉。有的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则根据受损财产的特点对财产损失作了某些限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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