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滨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小清河流经山东省济南、淄博、滨州、东营、潍坊5市的18个县(市、区),全长237公里,流域面积10336平方公里,历史上具有防洪、灌溉、航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滨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小清河流经山东省济南、淄博、滨州、东营、潍坊5市的18个县(市、区),全长237公里,流域面积10336平方公里,历史上具有防洪、灌溉、航运、养殖等多种功能,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小清河污染问题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截止2003年4月,流域内取缔了年产5000吨以下草浆小造纸厂37家,关闭了7家造纸企业年产2万吨及以下草浆生产线;所有工业污染源建成了污染治理设施,初步具备了达标排放能力;建成了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92万吨/日。然而,小清河污染问题虽然得到一定控制,但污染反弹明显,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小清河流域各个监测断面均为劣Ⅴ类水体,部分河流断面污染严重。污水灌溉造成部分地区农作物减产甚至绝产,地下水遭受污染,沿河群众经济利益受到侵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小清河每年携带6亿吨污水排入大海,致使莱州湾成为渤海湾污染最为严重的区域,养殖业遭到严重破坏,部分珍贵的生物物种绝迹。当前,小清河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该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该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从小清河流域每一条河流入手,按照目标、总量、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小流域控制思路,实施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流域生态恢复与保护并重策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和宏观管理机制的作用,全面推进流域内经济结构调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保护和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小清河流域的水环境问题,实现小清河水体变清目标。
二、阶段目标按照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和山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等战略目标规划,结合分析发达国家的污染治理历程和小清河流域的治污实践,确定分3个阶段解决小清河流域的水污染问题:第一阶段(到2005年),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初见成效。干流各断面COD浓度小于150mg/L、氨氮浓度小于10mg/L.第二阶段(到2008年),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干流各断面COD浓度小于100mg/L、氨氮浓度小于5mg/L.第三阶段(到2012年),基本解决流域的水环境问题。干流各断面COD浓度小于40mg/L、氨氮浓度小于2mg/L,实现小清河干流水体变清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继续采取积极的环保措施,加大结构性污染治理力度,推动流域内工业企业升级换代,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在“十五”计划的基础上,针对流域内造纸、酿造、淀粉、化工、医药、制革、纺织印染等行业抓紧研究制定分阶段调整计划及相关政策。对严重不稳定达标且在规定时限内治污无望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其产生污染的生产环节。我省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已于200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基础上,今明两年要加快出台酿造、制药、纺织印染、石油化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各地要结合新发布的标准,指导和督促企业针对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环节,研究治理措施,制定分阶段达标方案,并抓好落实,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当前较为突出的小清河流域结构性水污染问题。
(二)以城市污水处理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流域内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城镇要在2005年底以前建成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济南、淄博、滨州、东营、潍坊5市 (含所属县、市、区)要尽快完成城区主要河道的截污工作。同时要注意严把施工质量关,防止污水管网漏失造成地下水污染。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要配套建设中水处理和回用设施。所有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在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鼓励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部分企业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理合同,实行有偿服务,将工业污水经简单处理或直接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对个别企业不经预处理、直接向排污管网超标排放高浓度废水的,可根据水质超标情况相应加收污水处理费。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工业企业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
(三)以清洁生产为重点,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不能稳定达标或排放总量超标的企业,要限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并按要求向环境保护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审核结果和企业执行清洁生产方案情况。2005年底以前要完成流域内所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滨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小清河流经山东省济南、淄博、滨州、东营、潍坊5市的18个县(市、区),全长237公里,流域面积10336平方公里,历史上具有防洪、灌溉、航运、养殖等多种功能,在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小清河污染问题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截止2003年4月,流域内取缔了年产5000吨以下草浆小造纸厂37家,关闭了7家造纸企业年产2万吨及以下草浆生产线;所有工业污染源建成了污染治理设施,初步具备了达标排放能力;建成了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92万吨/日。然而,小清河污染问题虽然得到一定控制,但污染反弹明显,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小清河流域各个监测断面均为劣Ⅴ类水体,部分河流断面污染严重。污水灌溉造成部分地区农作物减产甚至绝产,地下水遭受污染,沿河群众经济利益受到侵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小清河每年携带6亿吨污水排入大海,致使莱州湾成为渤海湾污染最为严重的区域,养殖业遭到严重破坏,部分珍贵的生物物种绝迹。当前,小清河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该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该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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