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按15%税率征所得税的企业

大律师网 2020-03-16    0人已阅读
导读:按15%税率征所得税的企业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
按15%税率征所得税的企业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及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人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

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带项目在上海浦东新区成片土地上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设立的,从事国家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