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最高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莫文秀,10日表示,对调研成果要认真总结、充分运用,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实际行动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莫文秀强调,各小组对问题、原因的分析和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对推动下一阶段专项检查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对今后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也有着积极作用。
2009年8月,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系统的专项检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5个工作组,分别对天津、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9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