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05年9月的一天,某高速公路发生8辆汽车接连追尾相撞后,其中两辆满载羊肉和鸡蛋的货车侧翻在地,散落出来的货物遭到附近数百名村民的哄抢,这起闹剧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当地派出所接警后,10名民警立刻驱车赶赴现场,当时围观群众多达数百人,仍有一些人在捡路边散落的冻羊肉及鸡蛋,现场一度出现混乱。为制止村民哄抢货物,民警不得已先后6次朝天鸣枪示警,才最终平息事态。事发后,高速公路交警及派出所民警立刻调来货车,帮助司机转运剩余货物。目前,被哄抢货物已如数追缴,一些故意哄抢的村民受到刑事处罚
【评析要点】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根据以上规定,货主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人返还货物,赔偿损失;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追回被哄抢货物,并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