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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体罚学生是否犯法?

大律师网 2024-10-24    0人已阅读
导读:老师体罚学生是否犯法?是犯法的。体罚,指对未成年人身体进行教育方式不当的惩罚,特别是造成身体上的疼痛,具体可以表现为打屁股、打后背、打小腿、打脚心、打手心、罚站、罚跪等。变相体罚,指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通常让学生反复抄写,罚做值日、不让吃饭、放学后不让学生回家、不分青红皂白地辱骂或者挖苦学生、无故禁止学生参加班级活动等侧重于在心理上施加压力,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等行为。以语言暴力为主的有威胁、呵斥、讽刺、挖苦、辱骂、刁难、侮辱谩骂学生等行为会给学生带来很严重的心理问题。大律师网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老师体罚学生是否犯法?

  老师体罚学生是犯法的。我国多部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禁止教师体罚学生。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体罚学生认定标准是什么?

  体罚行为:用罚站、罚跪、罚跑圈、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

  变相体罚行为: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例如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罚钱;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敲教鞭,甩东西;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等。

  以上就是关于“老师体罚学生是否犯法?”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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