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表明,在正常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劳动者按照要求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不可推卸的义务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因此,无故停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在现实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且已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获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意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若超过此期限仍未支付,同样构成违法。此外,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某些问题为由停发工资,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或存在其他法定可扣减工资的情形,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也属于违法行为。
当遭遇用人单位停发工资时,劳动者何时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法律也有相应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停发工资多久可以解除合同并索赔,法律没有明确统一的时间界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停发工资,经劳动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补发工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这个合理期限通常结合具体情况判定,多数情况下一个月左右较为常见。若用人单位停发工资时间较短,且能及时说明情况并承诺补发,劳动者应给予一定合理等待期。
但如果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无正当理由停发工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在法律上通常会得到支持。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