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发工资这一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违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无故停发工资显然违反了此项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强调,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除非存在特定合法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停发工资。例如,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若因经营困难等原因确实需要暂时延迟支付工资,也需符合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要及时告知劳动者。
在停发工资时,用人单位通常有通知本人的义务。
劳动关系中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有责任将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告知劳动者。虽然目前没有专门某一部法律明确规定停发工资必须书面通知本人,但从劳动法规保障劳动者知情权的精神以及类似情形的规定可以推断出这一要求。比如,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知情权的尊重。
在停发工资这种影响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理应及时、明确地通知劳动者,说明停发工资的原因、预计停发时长以及后续解决方案等关键信息。若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劳动者因不知情而遭受损失,用人单位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