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滋事的处罚标准核心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划分,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处罚标准如下,醉酒并非免责事由,酒后实施滋事行为的,仍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治安处罚
适用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酒后滋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有酒后滋事相关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刑事处罚
适用于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酒后滋事行为,将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该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酒后滋事和寻衅滋事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两者虽有交叉,但法律界定和法律后果差异明显,不能混淆适用,具体如下。
1、行为前提不同
酒后滋事的行为前提必须是行为人处于醉酒状态,行为的发生与醉酒有直接关联,未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类似行为,不能认定为酒后滋事。
寻衅滋事无醉酒这一前提,无论行为人是否醉酒,只要实施相应寻衅滋事行为,即可认定,醉酒仅作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而非行为构成的必要条件。
2、行为范围不同
酒后滋事的行为范围相对狭窄,主要是行为人醉酒后因意识模糊、情绪失控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的行为,行为具有临时性、突发性。
寻衅滋事的行为范围更宽泛,涵盖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多种行为,行为可能具有预谋性。
3、违法程度不同
酒后滋事既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多数情况下属于一般治安违法行为。
寻衅滋事先界定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且其违法行为的恶性程度通常高于普通酒后滋事。
4、处罚标准不同
酒后滋事未构成犯罪的,适用治安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未构成犯罪的,适用与酒后滋事一致的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适用刑事处罚,两者在刑事处罚层面一致,但治安处罚的适用场景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酒后滋事的处罚按情节轻重分治安和刑事两类,它与寻衅滋事在行为前提等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大家饮酒后应约束自身行为,避免实施滋事行为,同时分清两者界限,了解不同行为的法律后果,主动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