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敏

提问
林智敏律师文集

“僵尸商标”的诉讼狙击与反制:助客户以“未使用抗辩”彻底击穿权利主张

大律师网     2026-03-09

导读:“僵尸商标”的诉讼狙击与反制:助客户以“未使用抗辩”彻底击穿权利主张

在商标侵权纠纷的实务实践中,存在一类极具争议的案件:原告手持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诉状言辞铿锵,主张权利看似正当,但其商标在市场上却毫无踪迹——业内称之为“僵尸商标”。这些商标并非为品牌建设或实际经营而注册,而是作为“权利库存”被囤积,伺机对真实经营者发起诉讼,企图通过和解或判决获取赔偿。此类行为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本文将分享我近期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作为被告方代理人,我们精准运用“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可撤销”制度及《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未使用抗辩”,成功瓦解原告的权利基础,最终助力客户实现全面胜诉,免除赔偿责任。

 

案情聚焦:一场突如其来的侵权指控

 

我的客户是一家位于华南地区的初创科技企业,专注于智能家居硬件的研发与销售。2023年初,公司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一家名为“东方某记”的文化公司起诉商标侵权,索赔金额高达300万元。原告主张,被告(我方当事人)在产品包装及官网中使用的“智联”字样,侵犯了其在第9类(电子产品等)注册的“智联”文字商标专用权。

 

案件初现时,客户团队倍感困惑与压力。一方面,“智联”作为科技领域的常见词汇,具有较强的描述性与通用属性;另一方面,原告虽注册时间较早,但在市场上从未见其品牌产品出现。经深入调查,我们发现“东方某记”名下注册了上百件商标,涵盖多个类别,但其官网信息陈旧、无实际产品销售记录,在主流电商平台及线下渠道均未发现任何“智联”商标的商品流通。更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工商年报显示其电子类产品营业收入长期为零。综合判断,我们认定对方极可能属于典型的“商标蟑螂”,其真实目的并非维权,而是借诉讼施压,谋求不当利益。

 

诉讼策略:以“未使用”为矛,直击权利核心

 

面对此类案件,若采用传统的“商标不近似”或“正当使用”抗辩,往往陷入被动解释的困境。我们决定采取更具进攻性的策略:直接挑战原告商标权利的实质有效性及其索赔资格。核心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的应对策略分为两步:

 

庭前证据固定与全面调查:

通过公证手段,系统性地固定原告商标“零使用”的证据。包括对其官网、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行业展会、新闻报道进行多年回溯检索;调取其工商年报,确认其在相关类别无实际经营行为;并延伸调查其关联公司,均未发现任何使用痕迹。

 

庭审焦点引导与法理阐述:

在庭审中,我们并未纠缠于商标是否构成近似,而是将争议焦点精准引向“原告是否在起诉前三年内对涉案商标进行了真实、公开、合法的商业使用”。我们向法庭强调:商标制度的核心在于识别商品来源、维护市场秩序,而非鼓励“权利囤积”。一个长期沉睡、从未投入市场的“僵尸商标”,不具备实际商誉,其权利人无权通过诉讼“激活”权利并索取赔偿,此种行为实质上构成对司法资源和市场竞争机制的滥用。

 

决胜时刻:法庭上的精准反击

庭审过程中,原告仅提交了几份无具体时间、无交易对象、无履行痕迹的“产品手册”和一份金额为零的虚假合同,无法证明其在核定商品上存在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我方则出示了数百页经公证的证据材料,构建起完整、严密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原告商标在关键三年内处于持续未使用状态。

 

法官当庭采纳我方抗辩观点,并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将举证责任转移至原告。在原告无法提供有效使用证据的情况下,合议庭最终认定:尽管原告持有注册证书,但未能证明其在侵权指控发生前三年内实际使用涉案商标,故其赔偿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案件启示与实务建议

本案的胜诉,不仅是对客户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对滥用商标权行为的一次有效遏制。它再次凸显了“未使用抗辩”在应对“僵尸商标”诉讼中的战略价值。基于此案,我总结出以下几点实务建议,供同行与企业经营者参考:

 

遭遇侵权指控,优先核查权利基础:  切勿因对方持有注册证而自乱阵脚。应第一时间调查其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尤其是起诉前三年的使用证据,这是制定应诉策略的关键前提。

 

善用“未使用抗辩”,实现反守为攻:  对于明显无使用意图的原告,应果断主张该抗辩,将战场从“我是否侵权”转向“你的权利是否应受保护”,掌握诉讼主动权。

 

证据收集须专业、系统、可验证:  证明“未使用”虽属消极事实,但可通过积极的证据链予以支撑。建议通过公证保全方式,全面固定公开渠道无品牌信息的证据,提升证明力。

 

共同维护健康市场生态:  企业应重视自身品牌的培育与合规使用,同时面对恶意诉讼,应敢于依法反击。每一次成功的抗辩,都是对诚信经营环境的有力守护。

 

律师结语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而非注册。法律所保护的,是企业在市场中真实投入、持续积累的商誉,而非躺在商标簿上沉睡的纸面权利。本案的胜诉,正是这一法理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体现。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从业者,我们不仅致力于解决个案纠纷,更希望通过每一个案件的精准应对,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回归鼓励创新、促进竞争的本源。面对“僵尸商标”的狙击,扎实的证据、精准的策略,便是最坚固的盾牌与最锋利的武器。 

 

关键词

#商标侵权纠纷律师  #未使用抗辩律师  #商标诉讼反制策略 

#僵尸商标应对专家  #商标恶意诉讼维权  #知识产权资深律师 

#商标三年未使用撤销  #商标侵权免赔律师  #商标权滥用抗辩

#企业商标侵权应诉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是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长期深耕知识产权诉讼领域,尤以处理复杂商标侵权纠纷及构建系统性防御策略见长。她深谙商标侵权法律实务,特别是在应对“僵尸商标”或权利基础存疑的诉讼中,擅长运用“未使用抗辩”、“权利滥用抗辩”等核心法律武器,精准击穿对方主张,为客户实现免赔或逆转胜诉。

 

其代理的多个案件因在商标使用证据审查、权利边界界定及诉讼策略创新方面的突出价值,曾获选为省级乃至全国性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林律师不仅精于法庭攻防,更善于将诉讼中锤炼的洞察,转化为企业商标风险管控与品牌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常以专家视角为企业提供前瞻性布局建议,在业界享有“商标狙击手克星”的美誉。

相关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