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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最初量刑建议下判刑

大律师网     2025-12-31

导读: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93个有效辩护案例,2025年度第42个有效辩护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46个有效辩护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93个有效辩护案例,2025年度第42个有效辩护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46个有效辩护案例。


杜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的刑期比检察院最初的量刑建议少6个月至1年。
杜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4年12月12日被陕西省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刑事拘留,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杜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及5张银行卡,流水一千余万,查实涉诈资金15万余元,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2年至2年6个月,经辩护,公诉人当庭将量刑建议调低至1年6个月,2025年08月29日,汉滨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比之前的量刑建议少了6个月至1年。

杜某的辩护人择流刑辩团队聂昭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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