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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发回重审后数罪并罚刑期比原一审低1年

大律师网     2026-01-07

导读: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90个有效辩护案例,2025年度第39个有效辩护案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4个有效辩护案例。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90个有效辩护案例,2025年度第39个有效辩护案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4个有效辩护案例。



罗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发回重审后刑期比原审一审判决少1年。原一审判决数罪并罚有期徒刑4年,发回重审后判有期徒刑3年。

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3年06月26日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01月25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罗某有期刑4年,罗某不服上诉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08月2日发回重审,2025年08月20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又重新开庭后判决罗某有期徒刑3年,比原一审的有期徒刑4年少了1年。


争取自由的道路何其艰难,经历近2年无数次的开庭,明显无罪的案件还是被判3年。若干年后,我相信是可能会被翻案的。


某的辩护人择流刑辩团队聂昭洪律师,曾宪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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