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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女方孩子是侄子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结婚证效力 2025-01-10
导读:骗女方孩子是侄子的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但受欺诈方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在离婚诉讼中争取自己的权益。

  骗女方孩子是侄子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因诈骗行为导致的婚姻不可以撤销。但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二是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不过,骗女方孩子是侄子的行为并不属于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情形,所以这种情况下的婚姻不能撤销,但受欺诈方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在离婚诉讼中积极举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条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如何认定?

  可撤销婚姻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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