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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自愿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手续证件 2024-10-08
导读:离婚,也称为婚姻解除,是指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它不仅是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一系列法律后果。离婚必须以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前提。

  2024自愿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自愿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各自的近期单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需要确保所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

  相关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自愿离婚怎么办理?

  自愿离婚的办理流程可以简洁归纳如下:

  一、按照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进入为期30天的冷静期。

  四、冷静期结束后,如双方仍坚持离婚,应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是否真正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标志着双方正式离婚。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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