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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依据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拖欠工资 2020-03-18
导读: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有所缓解,那是因为出台了相关法律来约束那些不给农民工工资的黑心老板。虽然少,当还有那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老板。这样老板很可能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依据及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最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依据是什么?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恶意欠薪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最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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