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包括发下几种的类型:
1.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2.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5.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或通过其他账户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以收抵支,将支出直接与应收款相抵形成“小金库”;
9.以其它方式私设“小金库”。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