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只有在行为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时候,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行为人没有基于任何就殴打他人,也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在这种时候,当事人是可以还手的。不过,还手的时候也要注意限度,当超过限度或造成嫌疑人受伤了,也会根据情节来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出现这样情况的时候,正当防卫是可以,但最好还是选择报警。因此,寻衅滋事是能还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寻衅滋事罪】: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法律上,如果出现了寻衅滋事的情节,那么派出所就只能展开侦查,至于行为人又有没有成立寻衅滋事罪,则还是要由法院审理后,才可以确定。因此,派出所不可以定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寻衅滋事罪】: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寻衅滋事罪】: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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