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强奸均未遂不构成轮奸。 轮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具有暴力性、强制性。而共同强奸均未遂是指多人参与实施强奸行为,其中只有部分人成功实施了强奸行为,没有成功实施强奸行为的人并不构成轮奸。虽然共同强奸均未遂不构成轮奸,但也需要追究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形式的性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和同意的基础上,任何形式的强奸行为都是不道德和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未遂是一种犯罪行为,其判刑情况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强奸未遂构成犯罪,且情节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强奸罪】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第三款
【强奸罪;诈骗罪】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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