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失了也不会影响到再婚的。法律规定了,只要男女双方有达到法定婚龄,并且没有重婚的情形;男女双方之间没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二人申请登记结婚的行为是出自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当事人就算丢失了与前任签订的离婚协议,其也可以携带结婚所需的材料与现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协议遗失是可以补办的。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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