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寄件人在寄送物品时购买了保价险,那么当物品损坏时,快递公司应当按照保价险中的理赔标准进行赔付。
若未购买保价险,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相关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毁损或内件短少时,赔偿将按照实际损失进行,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诉快递公司时,可以选择以下几个部门进行投诉:
1、快递公司客服部门:可以通过快递公司的客服热线、在线客服或官方网站上的客服渠道,向客服人员详细说明您的问题,并提出投诉。
2、邮政管理局:如果对快递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且通过快递公司客服部门未能得到满意解决,可以向当地的邮政管理局投诉。邮政管理局是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快递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投诉处理工作。
3、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会协助您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纠纷。
4、国家邮政局:如果对快递公司的处理结果仍然不满意,或者快递公司未能积极响应投诉,还可以向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国家邮政局设有专门的消费者申诉中心,负责处理消费者对快递公司的投诉。可以通过拨打“12305”消费者申诉热线或登录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关于“物品损坏可以让快递公司赔偿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